时间:2019-08-13 22:16
申报条件
1、在广东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法人,且研究开发机构设在广东省境内;
2、单位管理层创新意识强,重视科研开发工作;
3、已组建市级工程中心,并正常运行;
4、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,有筹措资金能力和良好信誉:有财力支持研究开发工作,可以落实建设资金和日常研究开发经费;上年销售收人不低于2000万元,研发经费不低于3%,或不少于600万5、科研技术水平在行业、领域中领先,具有研究开发所需的技术设备,拥有研究开发水平高、管理能力强的技术带头人和一支不少于10人的产业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,中级(硕士)以上人员占研发团队的比例不低于30%;
6、拥有5项以上专利,有1项科技成果成功转化;科研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;
7、与科技界、产业界有紧密的联系,有产学研合作的基础;
8、工程中心组建目标明确,研究开发任务具体,方案可行,措施得力。
申报好处
一、优先支持:依据相关规定,省工程中心依托单位在申报省市级科技计划时将予以优先立项支持,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工程中心;
二、省级资质:体现企业在特定技术领域的科研水平及技术能力,证明承担单位在特定领域所领域具有的显著优势,提升品牌知名度和无形价值;申报竞争性项目的加分项,通过概率会增强。
三、资金奖励:按申报地区不同有相应的配套奖励补贴20-200万政策;可申请省工程中心建设专项资金,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工程中心;省科技厅在年度科技计划立项时,优先支持工程中心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。